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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网入网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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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治学院用户上网实名注册制度

为加强对我校校园网信息安全的管理,规范校园网用户上网行为,维护我校的安全和稳定,根据国务院信息办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相关网络管理条例和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申请入网的校内用户应认真阅读《长治学院校园网络管理办法》,校内师生申请入网账号采用个人申请和集体批量申请两种形式。申请人或部门到网络信息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,认真填写后,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。然后到中心备案。网络信息中心对申请用户进行统一分配帐号和初始密码,用户要及时修改初始密码。

二、用户若需停止校园网的使用,本人应亲自到网络中心注销,网络信息中心登记备案。

三、注意事项:

1.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执行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积极配合实施实名注册制度,提供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。

2.校园网用户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上网,保管好自己的上网帐号和密码。帐号转让或借予他人使用,由此带来的后果,由该帐号的开户人承担。

3.校园网用户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网络上的违法行为和违法信息。

4.网络信息中心为校园网用户提供网络通讯服务,负责用户信息端口的正常运行。用户端的设备(如个人PC、网卡等)由用户自己负责,若出现故障由用户自行解决。

5.网络信息中心为采用动态IP地址分配,用户不要指定自己的IP地址。用户指定IP地址引起的网络故障,由用户自己负责。

6.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以上所有规定,违反规定的用户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停止其帐号使用,终止其接入校园网络。